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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向左:Copyleft ← Copyright

更新(2016年5月21日):媒体转载(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需要与博主联系,征求同意,否则一旦发现,投诉到底。

如果你写过博客,很可能会对自己认真敲下的每一个文字产生感情,它们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专业一点来讲,你对你的文字拥有绝对的版权,Copyright。

然而,开放的互联网与版权似乎是死对头,所有公开的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在这些数字比特面前都不屑一击,要复制互联网上的内容可以毫不费力气,连传统意义上的偷都算不上:你的钱包被偷了,你就不再拥有它。当初孔乙己说:窃书能算偷吗?互联网上电子化信息被偷后,你的数据还原封不动地在那里,一个比特都不曾少过。

我以前也是在土木坛子的页脚上注上:Copyright,版权所有。大意是宣布:这是我的文字,是我的东西,伸手党、复制党、采集侠们,任何不经过我允许情况下的复制都侵犯了我的版权。

即使如此,我还是见过多次某些博客网站、门户网站将土木坛子上的博文轻松搬走,不留下只字片语。我的博文当然算不上多么经典重要,但它都是我自己写下的东西,看到别人如此拿走,当时的心里头不是滋味。

现在,我终于做出一个决定:从Copyright转向Copyleft,Copy&left,我的理解是复制&留下——与”版权所有”相左。之所以有这种改变,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

我想,到了互联网时代,过去的”版权所有“那套制度可能并不太适用,至少对于我这种互联网上的小人物而言,人家要侵犯我的版权就侵犯,没有任何违法成本——我不可能有精力和必要闹上法庭去与版权侵犯方较劲,尤其是中国这片复制主义占主流的地方,Copyright在互联网上几乎是看不见的字眼。

如果一项制度令所有人都违反,这很可能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本身。然而,承认版权侵犯的事实然后放弃版权,多少还是对侵犯版权行为采取了怂容的态度。因此,这不是我放弃Copyright转向Copyleft的全部理由。我主张Copyleft,更重要的是我想到了另外一些东西。

既然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文字,除了给自己一个记录交待,也还是希望将自己的思想和别人交流。既然这是初衷,那就由这些文字思想传开吧。正好又有一些人愿意复制转载,那就让Copyleft视作额外的传播渠道,再一次增加信息传播的广度。其实这也是我所理解的互联网精神:开放。思想要开放,传播思想的途径也要开放。

互联网为我们的信息传播极大地拓宽了广度,可惜,却不见得在时间的维度上有多么可靠:这些电子比特太虚幻。就如同你现在看到的这一篇博文,它由博主出资架设服务器、维护域名。一旦某天博主发生意外,或者不愿意再维护网站硬件,这些文字就会瞬间消失,连灰尘都不存在,自然很难在网络空间里再次找到。

况且,人终有一死,如果人死后,所曾说过的话、想过的事情还能继续保留传递给后人,总还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至于说这话、想这事的人是谁,在我看来并不是那么重要。而放弃Copyright转向Copyleft,也许可以使得信息传播在时间维度上有所增加,纵然不是永生,那也是极好的。

说到人的生死,话题有些过于深远与沉重。不过,Copyleft也就是这么个事情,也许Copy了,就left了。

从今以后,欢迎自由转载土木坛子——如果你愿意。

“版权向左:Copyleft ← Copyright”上的78条回复

当我故去了,我的独立博客的内容是我很牵挂的,我的这些数字遗产怎么办?也许要找一个我认为可能会被经营很多很多年的博客平台,把所有的内容迁移到上面,希望在我死后,这些文章依然能被别人看到。

中秋节,我有个同事猝死,给我的警示很大。我立马把所有的密码都记录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然后让最亲密的人知道。

呵呵别想悲催了,就算人和网站一起消失了后人会通过网页快照这时空隧道进来汲取你生前在网络上留下的知识财富,这年头恐龙都能复原,百年后说不定出来个网络僵尸的技术把你的网站还原了,跟你说谷歌远不只我们看到的这样强大,更强大的功能他们内部的人在用。

我最近也在学习版权方面的知识,所以来看看坛子有没有经历过这个阶段,结果就发现了此文。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整体感觉西方世界还是很重视版权这东西的。

你让别人自由复制应该有个前提,就是——复制你的人,他/她的东西也应该采用相同的版权法则。

否则真有人把你的东西复制过去,据为己有,不提你的名字,也不加链接。。。。

在Google里面,我不怕,别人复制我也不担心。只是微信公众号里,由于先入为主,如果别人复制我的,我自己反而成了抄袭者——当然我也可以投诉。总体还好了,现在网络上的版权意识比过去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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