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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向左:Copyleft ← Copyright

更新(2016年5月21日):媒体转载(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需要与博主联系,征求同意,否则一旦发现,投诉到底。

如果你写过博客,很可能会对自己认真敲下的每一个文字产生感情,它们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专业一点来讲,你对你的文字拥有绝对的版权,Copyright。

然而,开放的互联网与版权似乎是死对头,所有公开的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在这些数字比特面前都不屑一击,要复制互联网上的内容可以毫不费力气,连传统意义上的偷都算不上:你的钱包被偷了,你就不再拥有它。当初孔乙己说:窃书能算偷吗?互联网上电子化信息被偷后,你的数据还原封不动地在那里,一个比特都不曾少过。

我以前也是在土木坛子的页脚上注上:Copyright,版权所有。大意是宣布:这是我的文字,是我的东西,伸手党、复制党、采集侠们,任何不经过我允许情况下的复制都侵犯了我的版权。

即使如此,我还是见过多次某些博客网站、门户网站将土木坛子上的博文轻松搬走,不留下只字片语。我的博文当然算不上多么经典重要,但它都是我自己写下的东西,看到别人如此拿走,当时的心里头不是滋味。

现在,我终于做出一个决定:从Copyright转向Copyleft,Copy&left,我的理解是复制&留下——与”版权所有”相左。之所以有这种改变,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

我想,到了互联网时代,过去的”版权所有“那套制度可能并不太适用,至少对于我这种互联网上的小人物而言,人家要侵犯我的版权就侵犯,没有任何违法成本——我不可能有精力和必要闹上法庭去与版权侵犯方较劲,尤其是中国这片复制主义占主流的地方,Copyright在互联网上几乎是看不见的字眼。

如果一项制度令所有人都违反,这很可能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本身。然而,承认版权侵犯的事实然后放弃版权,多少还是对侵犯版权行为采取了怂容的态度。因此,这不是我放弃Copyright转向Copyleft的全部理由。我主张Copyleft,更重要的是我想到了另外一些东西。

既然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文字,除了给自己一个记录交待,也还是希望将自己的思想和别人交流。既然这是初衷,那就由这些文字思想传开吧。正好又有一些人愿意复制转载,那就让Copyleft视作额外的传播渠道,再一次增加信息传播的广度。其实这也是我所理解的互联网精神:开放。思想要开放,传播思想的途径也要开放。

互联网为我们的信息传播极大地拓宽了广度,可惜,却不见得在时间的维度上有多么可靠:这些电子比特太虚幻。就如同你现在看到的这一篇博文,它由博主出资架设服务器、维护域名。一旦某天博主发生意外,或者不愿意再维护网站硬件,这些文字就会瞬间消失,连灰尘都不存在,自然很难在网络空间里再次找到。

况且,人终有一死,如果人死后,所曾说过的话、想过的事情还能继续保留传递给后人,总还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至于说这话、想这事的人是谁,在我看来并不是那么重要。而放弃Copyright转向Copyleft,也许可以使得信息传播在时间维度上有所增加,纵然不是永生,那也是极好的。

说到人的生死,话题有些过于深远与沉重。不过,Copyleft也就是这么个事情,也许Copy了,就left了。

从今以后,欢迎自由转载土木坛子——如果你愿意。

“版权向左:Copyleft ← Copyright”上的78条回复

这么巧,我的博客开放访问并“放弃版权”也是这两天的事,I wonder if you got my email.

我的原因是受酷壳的一文影响:互联网之子,Aaron Swarts

我说我不想站在这样的人的对立面

至于版权,早就看开了。

腾讯科技有转载我的一篇译文,当初我很是沾沾自喜,现在也没“受伤”的感觉

还有copyleft原来也可以按照你的理解left为leave的过去式,不过我最早是看Riche Stallman(不知道拼错没有),就是自由软件基金的创始人,搞IT的没有不认识的一个牛人!他戏謔说既然版权方称copyright,我这些东西就成copyleft。

还有留下的文字方面,有心人而且geek而且爱折腾的话,可以试用下vim的插件vimwiki,内容保存在github上和本地里,几乎无毁灭的可能。

最后,既然写了这么多,我还想顺便暴露下的我龌鹾的想法,希望博主不会介意:求美女,求女博主!!

当然不会介意,你就是向我要好莱坞艳照门裸照种子、张柏芝玉女艳照,我也表示理解。对于热血青年来说,有这种需求正说明你生理、心理健康嘛。
替你改了好几个错别字。

Copyright维权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也许Copyleft是个好主意,不过我建议 copy&left 欢迎转载 留下出处

版权是维护作者的利益的。但是,如果作者的出发点是让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人了解,而不在乎一点蝇头小利的话,那么copy&left还真比copyright好。所以,自有转载,但请留下出处。

能有什么利益?Google算法能很好地识别谁是原创,转载的小网站很难干得过原创的,门户网站转载与否,你也干不过它。

是的,对于靠创作为生的人,保护版权是保护创造的做法。只是对于我来说,我就让他们抄袭吧——我无力反抗只能欢迎。

正和博主所说的一样的,在我看来版权只是一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已,真的去遵守这个规则的没有几个,起码在中国没有几个。

有生就有死,即便是事业长青,但百年老店也会倒闭。如果成不了“名著”,至少可以敝帚自珍吧!成为名著当然最好了,虽说在别人手里也未必能停留多久!

这个比较符合个人行为吧。一旦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很麻烦吧。比较认同非商业,非盈利为主的他方 copy。
copyleft 叫 coopyisright 岂不更好

你说得对,我的博客网站本来就是个人行为,也无关商业利益。
所以,不如敞开胸怀,放弃这些条条框框。

可能时间久了,都会转变吧,以前看到被转载后,感觉还是气愤的。貌似现在没人转,也没什么值得被转的文章了。。。

忽然想起我最初在博客满月文上说的那句:“我精心撰写的文章,远比博客本身更重要。名著能流芳百世的都只是内容本身,而不是说具体哪个源本,如果哪天我的文字屡被抄袭转载,这才是我的荣幸!”

最初Left不过是Right的反义词,就这么用起来了,我倒是把它理解成Leave的过去分词,Left,留下来的意思。所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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