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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记得在上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同学,似乎什么都懂。无论你与他聊什么,都能说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更多的时候让人很不快,有些东西他很可能是乱讲,无理的时候都能说个有理来,作为听者,由于没有证据证明他说的是错的,于是就只能口服,但心不服。这种特点的人我不是很喜欢。

长大后,知道有一种比赛叫辩论赛,就一个公众都关心的话题,正反双方进行争辩。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正反双方在进行辩论之前不知道自己将站在哪一方。搜集资料准备的时候,必须对两方面的资料都要准备,一方面是为了应付抽签决定正反的未知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好在辩论的时候维护我方立场而攻击对方立场。如果不是考虑到辩论过程的意义,这种争论的结果一点意义都没有:争论开始之前连自己的立场都不知道。

网络时代,总有许多所谓的知名人士每天发表着自己的长篇大论,这些人士被称为意见领袖。过去用博客,如今使用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社交媒体,运营着所谓的自媒体。他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观点,向别人灌输各自的价值观,甚至要同化那些与自己观点和意见不一致的人,似乎改变世界的就是他们。

他们的言论经常言辞犀利,结论非黑即白、非白即黑,而不允许其它的意见存在。对于这种现象,我想用英语中常见的一句话来“奖励”他们:That is interesting. 换作中文也就是“呵呵”的意思。

在我看来,大多数时候的争辩结果甚至争论过程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应该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也应该允许不同的价值观共存,前提是互不损害对方的切身利益。

《道德经》云:“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大意是说:说坏话不如说好话,说好话不如说对话,一切争论必有理屈之时。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想:我们用尽各种技巧去争辩,总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这本身或许就是徒劳的。

应该说,我上面的言论就没有做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上的33条回复

最后一句亮了。
说好话和说好听的话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真诚,后者是圆滑;争辩和狡辩也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理性,后者是感性。

nice!文言文好处就是这样。一个字就可以解释出一大堆道理来。儒家思想中的“仁”,就包括了许多内容。同楼上,最后一句亮了。

中国,一直推行中庸之道

还有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与你所说的,有点接近

你那高中同学,我生活中也存在类似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总想着改变人家的看法,更多的时候是徒劳,而且反而会招致反感。
现在,即使我认为人家的观点是明显错误的,有时我也只能以一句“呵呵”结束了。

外国人不都喜欢争得面红耳赤,而且从小的教育也偏向于这样,比如跟父母在一起时,父母还是比较尊重孩子的建议和解释。(相比于中国教育)

呵呵,年轻时我也非黑即白,而且热衷于将“真理”送人,现在则发现,纸总是有两面的,每个人的话大都有存在的理由。

老爹昨晚告诫我说,今天的年月日对属猪的不利,要谨言慎行。好吧,看完了就撤,不说什么了

我也参加过辩论,其实也就是考验自己的厚脸皮程度,有些话自己也从心底不赞同,但愣是要当成真理理直气壮地讲出来。写博客的话,就是交流思想,表达自我,如果说强加,必定是些别有用心之人

是的,在于嘴皮子功夫。人家心里不服,也没有意义。
就像某些国家的新闻发言人,说一千道一万,还不如一条假羊肉的新闻,后者短时间内就被全世界的新闻媒体谈论,这种“软实力”太伟大了。

你所说高中遇到的这种 我也遇到过。说不过我以后就不和他辩论什么了。
网络上各种观点太多了,有时真是分不清谁对谁错。

博主观点不敢苟同,所说辩论并不一定是大学组织之辩论赛类,或许在生活中些许辩论对事情的处理还是行之有效。

想起韩非子在别人邀请他与另一个著名辩手进行“白马非马”的辩论时说的一句话:辩论的目的是为了把事情弄清楚。
博主那个高中同学样的人太多了,生活中确实令人……,主要的原因我想就是遇到真正要解决和探究问题的时候,这种人往往很误事,如果这人还好面子,甚至还有可能造成麻烦。平时把这样的人当成泛泛了解其它领域的事情倒是挺好。

世界很大,各种各样的人也是有的,我虽然不喜欢,但还是怀着一颗包容的心,不排斥这种人。或者也是做到:敬鬼神而远之。

呵呵,闲事儿就包容了。做实事的时候该争论就争论,该排斥还得排斥。

在看道德经时,无意间发现这句话,然后搜到这个有趣的帖子。老子自称有三宝,其一为”俭“,正如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还有拾人牙慧,夸夸其谈的人也只是图一乐,一笑了之即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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